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30 17:25:05|点击数: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智库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的作用,更好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贡献智慧,加快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创建及全省新型智库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以下简称“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指标
智库项目面向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和企业智库,以及云南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的研究人员申报。
智库项目实行限额申报,37家云南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每家不超过5项;非成员单位每家不超过3项。
二、项目类别及立项程序
智库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智库项目应体现决策咨询类项目特点,致力于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务实管用的建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项目名称可由申请人根据《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附件2),结合自身研究特长作适当修改。
省社科工作办对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邀请省内同行专家和部分省级实际工作部门同志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立项手续。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等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执行。
三、申报条件
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初筛。初筛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再参与其他项目申报。申请人须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组建与申报项目紧密相关、成员能实际参与项目研究、能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应不超过6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选题不符合《选题指南》要求,未体现重要应用价值和决策咨询导向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联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二)不采用《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的;未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的。
(三)申请人已获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或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在2023年10月31日前,未向省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
(四)截至2023年10月31日,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四、完成时限和成果要求
智库项目的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不可作延期申请,鼓励早出成果、出好成果。项目负责人要遵守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导致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资助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资格。
智库项目的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须同时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除去本人引用复制比不得超过20%,且须提供中国知网的查重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理论文章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可申请免予鉴定方式结项。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线下申报
智库项目实行线下申报。申请人可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ynpopss.gov.cn/),在《2023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报公告》中下载《申请书》《活页》《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等电子表格,进行线下填报。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信息、论证材料含有涉密内容的申报材料,须通过机要交换等方式报送,不得使用互联网传送、非密渠道邮寄等,更不得上网宣传。
(二)材料装订
《申请书》《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用A4纸单面印制。每项申报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和2份《活页》,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要分选题方向按照《汇总表》序号进行排列。
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全部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内,光盘以“申报单位名称+X份申报材料”命名。州(市)委宣传部可通过云宣网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省委宣传部省社科工作办邮箱。
(三)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达省社科工作办(邮寄材料须计算好到达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鼓励各类智库、高校、科研机构与决策需求部门(单位)联合申报。申请人要认真研究《选题指南》,准确把握立项方向和研究导向,结合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
2. 各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州(市)(含县、市、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申报材料统一由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省级各党政机关、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省属高等院校和省级(属)社科研究机构等,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通过邀请专家评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等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对申报的项目和材料等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 系 人:省委宣传部 赵聆彤
联系电话:0871—64162495
地 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2室
邮政编码:650034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作者: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