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伟伟、黄海涛: 聚焦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人才工作实现新跨越
时间:2022/2/18 15:41:22|点击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人才队伍快速发展,人才环境不断优化,人才体系逐步完善,人才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形成了一条特色鲜明的人才发展道路,为推动云南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
第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人才体制机制的创新,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探索聚才用才新机制,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党委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省、州(市)、县(市、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级组织部门设立专门人才工作机构,构建了党管人才的领导体系,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第二、牢固树立人才是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
2014年,省委、省政府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在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提出了23条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措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和鼓励各方面的人才尽展其长。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瞄准人才工作瓶颈,深化改革、突破藩篱、打破障碍。同时,在滇中新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人才特区创建试点,为全省人才工作体制突破、机制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1年,出台了《关于扩大部分在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自主权试点工作的意见》,在编制使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充分放权。
为落实这些政策文件,云南省推出一系列重大人才工程。从2014年开始,云南紧扣培育各领域领军人才的目标,实施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和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等系列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云岭英才计划”的意见》,相关部门随后制定了“云岭高层次人才”“云岭高端外国专家”“云岭青年人才”“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人才培养激励”等5个专项实施办法。2018年,省委、省政府在整合云岭系列人才培养工程和云岭英才计划的基础上,打造了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实施系列人才工程的同时,省委、省政府注重建立健全人才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系,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随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协调机制;省人才办、省人社厅制定《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云南省提高人才奖励标准实施办法》,增加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提高人才奖励标准;省人社厅制定《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第三、创新构建和完善爱才聚才用才新机制
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省之路,先后实施云岭系列人才培养工程和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推动“双一流”大学建设,云南大学被列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制定《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扩大设站规模,增加招收数量。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实施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出台《关于云南省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实施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先后实施“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云岭英才计划”及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引才政策,印发《云南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实施办法及实施方案》并进行试点。印发《云南省依托招商引资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依托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出台《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打造了“柔性引智”新机制。印发《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认定办法》,开辟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资格评定的特殊通道。印发《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给予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
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修改和完善各系列职称评审的实施细则,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标准。印发《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组建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逐步下放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农业技术和艺术专业等行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从2017年起,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印发《云南省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暂行)》,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
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边远艰苦地区流动。印发《云南省设立专家基层工作站实施办法》,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专家到县及县以下,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设立科研工作站。印发《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印发《云南省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从2014年到2020年,每年从县及县以下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单位中选派业务骨干到省级单位进行对口专业进修。印发《云南省边境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特别招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降低艰苦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录用门槛。
爱才聚才用才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推动云南人才队伍健康发展,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局面初步形成。2010年到202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从302万人增长到566.3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从117.8万人增长到190.4万人。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省重点实验室105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66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0个。目前,云南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15.07人年,人才贡献率达28.43%。2019年以来共投入经费32.29亿元。2020年全省人力资本投资3033.03亿元,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12.37%。
第四、人才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法治化是推动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也是人才体制机制是否成熟和先进的重要标志。云南是全国较早推进人才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省份,2006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当时,国家和其他省均未制定过有关人才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可以说云南在全国开启了人才工作法治化的先河。《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实施以后,云南人才工作法治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人才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人才资源开发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人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等工作逐渐纳入法治化轨道,人才工作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为云南人才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和保障。
(执笔: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庞伟伟;乐竞体育副研究员 黄海涛)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