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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军: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推动新时代宣传工作开创新局面

时间:2020/10/28 10:43:04|点击数: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宣传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创新,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2019年,中共中央制定和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在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当前,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更好的推动新时代的宣传工作。

  一、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宣传工作经验,形成了独特的宣传工作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使党的纲领主张、思想路线、决策部署和行动策略及时、准确地传播给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取得广泛的思想共识,为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学校思想政治教师座谈会等一系列会议,并且都发表了重要讲话,就事关宣传,以及新闻舆论、文化出版、理论研究等相关工作长远发展的带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为做好宣传以及相关工作提供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这也就构成了《条例》出台的总体背景。

  《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开辟了宣传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对推动宣传事业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形势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一)《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引领中国、影响世界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是宣传思想战线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要求。《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方法遵循。

  (二)《条例》是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的重要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宣传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宣传,保证党对宣传工作的绝对领导权。党的领导是宣传思想工作的生命线,是宣传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条例》厘清各方面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合理划分各方职责,明确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应当承担的7项主要职责,明确了党委宣传部应当承担的16项主要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不同的任务使命,强化了各级领导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充分体现了坚决落实党对宣传思想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有力督促各级党委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宣传思想战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的旗帜始终在宣传思想战线高高飘扬。

  (三)《条例》是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充分体现

  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在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干革命、搞建设和抓改革伟大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在《条例》颁布以前,我们党在宣传工作方面尚未有统一成文的法律法规,对党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带来了一些不便,同时也影响到宣传工作部门和广大宣传工作者依法依规主动、有效地开展工作。《条例》作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经过长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总结所形成的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党内法规文件,它的出台为全党有效开展宣传工作,实现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

  《条例》立足长远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宣传领域内的一系列工作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划和安排,从理论研究、舆论引导、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对外宣传、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上的规定。

  从结构上看,《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涵盖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实现了理论性与实际性、继承性与创新性、约束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全面回答了宣传思想工作“是什么、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理顺了宣传工作职能、方式和流程,提升了党运用法治管理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各级党委制定宣传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理论指导与实际规范。

  三、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当前,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因此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既要全面学习、系统掌握,又要聚焦重点、突出关键,做到“五个学出”。

  一要学出信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理想信念,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信仰,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二要学出方向,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学出思路,从社科院实际出发,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举措,更好推动社科院学科建设和高端智库建设。四要学出方法,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一系列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有效解决自身“本领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学会运用科学方法推动实际工作。五要学出干劲,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推动社科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开创事业新局面。

  (二)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这一根本任务聚焦了为什么及如何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问题,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因此,我们必须紧扣根本任务,将其贯穿并融入到社科院宣传工作的全过程及各个领域,推动宣传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不断提升社科院宣传思想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围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求,落实“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原则,加强对各类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的管理,切实把好意识形态关和学术关,坚决避免出现错误言论。围绕“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通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举办学术活动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阐释好、宣传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成效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围绕“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要求,力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通过深度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开展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重大实践经验研究,在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命运共同体、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环印度洋发展战略等领域推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我们要把推动实现“四个纳入”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推动社科院宣传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更好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一是要适时组织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社科院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指导,推动各部门认真对照制度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条逐项查找短板,采取有力举措,提高社科院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结合社科院实际,以《条例》为遵循,加快完善有实践需求、有工作基础的相关规定,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宣传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四是要强化制度意识、抓好制度执行,把落实《条例》的情况运用到社科院监督执纪问责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切实使《条例》成为衡量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宣传工作水平的“戒尺”和“度量衡”。

  制定颁布《条例》,是宣传工作坚持举旗亮剑、强基固本,正本清源、守正创新的重大成果,是宣传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守初心、担使命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的重要保证,既为党的宣传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又为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开创了宣传工作的新局面。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悟,强化贯彻落实,为推进新时代我国宣传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乐竞体育、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

来源/作者: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