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榆芳:破立并举完善新时代人才评价体系
时间:2022/3/1 17:14:54|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对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造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云南省坚持人才管理做“减法”、人才服务做“加法”,突出“放权、松绑、减负、清障”,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形成聚人才而善得、得人才而善用、用人才而善成的新局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形势,云南省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要把云南实现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才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为此,要在坚持党管人才的基础上,破立并举,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保人才评价的正确方向
人才评价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挥棒,人才评价导向直接关系着人才发展生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领导,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正向引领和激励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人才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因此,要把思想政治素养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教育引导各类人才心怀“国之大者”,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要不断强化对人才的爱国奉献精神、科学家精神及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的教育引导;要常态化举办红色教育、国情研讨等学习教育,引导人才筑牢理想信念;要建立人才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机制,把诚信指标纳入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从严治理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切实把牢人才评价的思想政治标准,推动人才评价聚焦“靶心”、走深走实;要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重人才的风尚。
二、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确保人才评价落到实处
当今世界的竞争关键在科技,归根到底则是在科技人才。人才评价是“风向标”、“指挥棒”,有什么样的人才评价标准,就会形成什么样的人才生态环境。如果一味重视论文数量而轻创新价值、重学历而轻综合能力、重资历而轻实际贡献,人才评价就会偏离“靶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名目繁多的评审评价让科技工作者应接不暇,人才‘帽子’满天飞,人才管理制度还不适应科技创新要求、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我们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彻底解决“唯论文”“重资历”“一刀切”等阻碍人才发展的问题。用贴近人才工作实际、贴近科研工作本质评价人才,才能更好地发现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充分调动人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持续破“四唯”,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深入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要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坚决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看其是否能干成事业,是否有担当意识,是否有创新精神。一段时间以来,人才评价过度聚焦于学历、资历、职称和论文等指标,“四唯”现象突出,出现了学术风气不端、学术腐败频发等滥像,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得不到重用,极大地挫伤了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人才评价中用“一把尺子量到底”,职称能上不能下,导致一些从事应用研究、工程设计、成果转化、标准开发的应用型人才较难在评价体系中“对号入座”,创新积极性受到影响;同时,也导致一些科研人员片面追求“短平快”,不愿从事周期长、有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的基础研究课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明确指示:“要通过改革,改变以静态评价结果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的做法,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标准的做法。”这就要求我们按照破“四唯”的要求,从制度设计的根源上解决“四唯”问题,积极推进科技项目、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经费使用等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从创新规律出发,科学设置人才分类标准
目前人才结构日益复杂,原来的评价标准可能出现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评价过程混乱、评价结果不真实的情况。根据云南省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人才分为:科技领域人才、教育领域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文化艺术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对进行基础研究的人才,主要考察研究能力、学术影响和学术贡献,重点评价其把握基础科学领域创新方向能力,提出、分析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带动研究团队发展、提升学科水平能力;对应用研究型人才,突出技术创新水平、成果转化程度和产业发展贡献,重点评价其对专业领域技术前沿把握能力,共性核心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对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能力,以及提出发展建议、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能力。
在此基础上,要突出人才评价的中长期目标,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业绩和潜力评价、过程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完善容错免责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同时,还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根据人才不同领域、岗位特点,分类健全涵盖品德、能力、业绩等要素的人才评价标准,注重创新质量、统筹能力绩效、结合团队贡献,实行差异化评价,避免对不同学科领域、不同成长阶段的人才“一刀切”式的评价。
五、发挥用人单位主导作用,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
将人才评价权力下放到用人单位,实现谁用人、谁评价,把评人、选人、用人有效结合起来。用人单位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评价标准,自主评价人才。合理确定不同类别人才的评价周期,适当延长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的评价考核周期,鼓励实行聘期评价。设立紧缺、高层次科技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合理使用评价结果,把评价结果与薪酬激励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综合能力强、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大的人才有更高的价值认同和薪酬保障,激发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注重发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作用,改变人才评价“一言堂”“一刀切”现状,通过市场、社会和用人主体的自然优化,推动人才管理简政放权、松绑落实,形成健全的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六、加强服务管理、为人才评价保驾护航。
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正确引导作用;简化评价程序,逐步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评价管理系统,优化评价流程,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切实减轻人才负担;畅通评价渠道,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优化评价环境,加强学风建设,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对科研人员、承担单位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提高评价公信力,建立健全公示、反馈、申诉、督查、回溯等制度,实行评价全过程痕迹化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使人才评价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实现云南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必须凭借人才引领。然而,破除不良导向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只有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破立并举,加快完善新时代人才评价体系,才能加速优秀人才汇聚,充分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云南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执笔:云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 蔡榆芳)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