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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时间:2023/5/18 16:38:19|点击数:

  中国式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推进,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取得的成就越大,中国式现代化前进过程中的制度保障就越有力,步伐就越坚实平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所以能够创造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全方位依法之治。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对法治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也通过现代法律制度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需要制度自信

  我国有十四亿多人口,要整体上迈进现代化,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先例。现有发达国家总人口低于我国总人口,它们的现代化进程既不平衡,也在国内国际制造了巨大的冲突动荡,给一些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人口巨大这一国情意味着我国现代化的艰巨性、复杂性,以及发展方式、推进方式的中国特色。中国的现代化没有现成答案,需要中国人民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既不能因循守旧,也要防止好高骛远;既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也要坚持稳中求进。想问题、办事情,一切决策都要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

  要处理好这些复杂关系,我们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平稳持续向前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深入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治国理政和人民的社会生活都有法可依,纳入了法治轨道,制度自信与敬畏法律、信仰法律是完全一致的。坚持以法治为抓手,把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和进步、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自信与中国式现代化成就统一起来,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就因为制度优势为世界贡献一份中国方案。

  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需要法治支撑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通过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价值,迈向人类文明新形态过程中的共同富裕将会走得更顺畅更扎实;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富裕的脚步才能越有力。缺乏法治的保驾护航,即使经济发展某一时期取得了突出成绩,也常因为再分配的激烈冲突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预期,陷入未来预期越不稳定。稳预期同时就是利长远,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持续进步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预期,为共同富裕奠定了长远的制度根基。

  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的现代化需要法治协调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精神财富最突出的特点是可以共享,共享的人越多,文化的繁荣发展越有动力,文化软实力也越强大,利益分化带来的协调难题也就越能有效解决。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治国方略。社会价值成为立法价值后,能够通过法律的形式性和逻辑性成为规范和调整复杂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形式法治也因为得到社会价值的注入而有了灵魂。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进步的过程就是多元利益得到协调统一的过程。以法治为媒介,解决了利益协调问题,就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制度前提。以法治为媒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法律运行所有过程后,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就有了制度保障,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协调就在法律权威形成过程中制度化地实现了。

  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法治护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是植根于中华文明的悠久传统,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矢志不渝的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美丽中国处处可见,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不困在于早虑,不穷在于早豫。”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在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铸造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中,产业链系统性越强、科技投入诱致的全要素生产率越高、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越足、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所释放的内需越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越有保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的普遍性为全国范围内市场决定性资源配置提供了统一的规则体系,克服市场失灵的同时通过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成为产业链系统性、经济结构优化及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就进入良性循环,高质量发展就能够朝着物质富裕领域向社会文明领域拓展和升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就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辟了光明大道。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以最严格法治最严密制度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成就超出了法治意义,生态环境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彰显了顶层设计与群众首创性有机结合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光明前景。法治护航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推进中一定会成为光彩夺目的风景。

  五、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需要法治开路

  中国式现代化是和平发展的现代化。我们要始终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要遵守国际规则并积极参与制定适应形势发展的新国际规则。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法治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哪一个国家在国际规则上的话语权越大,就越能够以规则的名义维护自己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在法治建设上必须充分重视涉外法治,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涉外法律人才和机构,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建设当中。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依法协调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在国际关系上掌握以规则维护规则、以规则反对不公平规则、以规则输出规则的战略主动。

  (作者系乐竞体育哲学所副研究员  刘林)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