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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坤洋:总结党的法治建设历程 坚定建成法治强国信心

时间:2021/4/1 9:42:54|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一、改革开放后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历程

  法制建设新时期。这一时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起点,主要解决我国无法可依的境况,主要任务就是制定法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工作方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一天内通过7部法律,随后制定的一大批法律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法制建设得以恢复,无法可依的状态得以改善,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迅速恢复。这一时期,党带领人民制定宪法和修改完善宪法、大规模立法成绩显著。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正是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法治建设成果。这一时期的法制建设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显著优势和强大力量,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法治国新阶段。这一时期,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法制建设开启了依法治国新阶段。在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下,《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相继出台,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和依法执政就是党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战略部署下的具体实践。法治政府和依法执政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理念上的重大飞跃,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的强化和转变,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到长期执政后对其历史地位的理性认识,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如何肩负执政党的使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根本性问题的深刻认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进程的重要事件,意义深远,影响巨大。

  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坚持和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思想基础,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号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最具原创性和标志性的概念之一,明确提出“法治体系”概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命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了从2020年到2035年、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两个阶段的法治建设目标,为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基本任务、实践路径。从党的十九大开始,我国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

  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从改革开放后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历程看,我国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就,最根本的就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从法制到法治,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从建设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从“法律之治”到“良法善治”,法治建设所取得的重大跨越和突破,再一次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发展成就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国家法治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根本保障。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新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逐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互促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

  三、坚定信心建成法治强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成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认识规律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的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指出“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实现建成法治中国和法治强国,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在法治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推进,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走法治强国的中国道路。

  法治强国建设是新时代新起点的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发展使命。全面依法治国,建成法治强国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实现法治强国的伟大梦想,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执笔:乐竞体育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蒋坤洋)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