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权:做好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这篇大文章
时间:2021/3/1 14:55:44|点击数:
云南是我国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大省,共有世界遗产5项,全国排名第二;世界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8%,远高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保护利用好云南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指出的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目标的需要,是云南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的需要,是云南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是云南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需要。保护、管理和利用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是摆在云南各族人民面前的一篇大文章。
一、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做法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同时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遗产。云南高度重视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扎实开展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严格履行《世界遗产公约》。严格遵循公约,妥善处理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理顺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以一流的标准提升世界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以高效的机制形成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合力,有力推动全球世界遗产核心价值理念的传播和世界遗产事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加强顶层设计。云南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与国际组织机构和各国专家展开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系列政策措施,严格保护遗产地的资源、生态和环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全面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三是严格立法保护。高度重视立法保护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对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实施“一区一法”举措,先后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和《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法定保护地的法律法规体系,开创世界遗产保护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先河。截至目前,云南对三江并流、石林喀斯特、丽江古城、红河哈尼梯田和澄江化石地等五个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都进行了立法保护。四是创建新型自然保护模式。先行先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普达措国家公园、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等均凸显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的目标。严格保护三江并流、南方喀斯特之石林、澄江化石地三大世界自然遗产地的资源、生态和环境。从政策措施、宣传教育、科研展示、合作交流等方面强化自然保护管理,让自然遗产大放异彩、造福于民,成为云南旅游的亮点。五是及时推广成功案例。及时召开保护和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全省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丽江老君山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适当开发、社区参与、共管共建的发展模式,在认清保护价值,分析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把老君山建设成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先进区、中国生态旅游示范区、和谐共融文明社区。六是积极开展世界遗产的国际交流活动。云南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的大通道和桥头堡,主动发起旅游城市合作联盟共建、推动南亚东南亚中国文化中心全覆盖、组织各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经验推广等,发扬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经验,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开放合作新格局。七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世界遗产。支持云南世界遗产保护单位成立世界遗产保护联盟、云南自然与文化保护促进会等社会组织,促进中国世界遗产及关联组织机构的深度合作,提升遗产地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主要成效
云南在加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方面采取了一些卓有成效的举措,收到很好的效果。一是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云南以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为抓手,全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文旅融合重点示范项目,推出80条精品非遗体验线路和10条乡村精品旅游路线;建成省级文创园区37个、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8个,成功打造“云南印象”等41项精品旅游演艺节目,举办46项国际性文旅活动和100多项体育旅游赛事活动。二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已成为云南旅游文化产业的金字招牌。依托良好的世界遗产生态环境和特色的生物资源开展科学有序的生态旅游,已成为云南旅游的重点。例如,西双版纳野象谷、玉溪庄园、腾冲江东银杏村等,均是典型的生态旅游示范区,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推进“非遗+旅游”发展,构建“金木土石布”五位一体的云南世界遗产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体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活态生存空间和现代发展环境,汇聚了云南千余位非遗文化传承大师和工艺匠人,生产创作出大量世遗文化艺术精品,极大地提升了遗产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云南通过彝族火把节、傣族泼水节、景颇族目瑙纵歌、佤族“摸你黑”等世界遗产民族节庆文化活动,开发节庆旅游产品,增强了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三是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带动云南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云南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推动优秀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全省除了5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1项世界记忆遗产(丽江纳西族《东巴经》手稿)外,正在申遗1项(景迈山茶林文化景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0项(居全国第10位),可移动文物42万件套、78万多单件(居全国第12位)。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91处,中国传统村落708个(居全国第2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5项(居全国第12位)、代表性传承人125人。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85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28个云南省非遗保护传承基地,4家传承人企业列入国家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四是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助推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推进实施“云南博物馆群建设计划”,积极推动8种博物馆集群和6个博物馆群落建设,全省新增备案博物馆、纪念馆49个,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云南新建成备案博物馆数量的1/3,成为博物馆数量增加最快的时期;全省举办陈列展览4511个,免费开放参观人数总计9523万余人次。全省共有备案博物馆、纪念馆157家。五是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助推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云南在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外围率先启动了中国最美省份建设工程,重点从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美丽公路、“厕所革命”五个方面推进,围绕“干净、宜居、特色”3个要素、21项具体指标进行评选,既优化生态宜居环境,又助推全域旅游发展,不断放大世界遗产的辐射带动效应和品牌效应。
三、云南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
在推进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云南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可供借鉴。主要是以下四条:一是不断解放思想、创新保护理念。不断创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由主管部门保护向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转变、由注重遗产资源本体保护向遗产环境整体保护的转变,较好地实现自然文化遗产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二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始终把依法保护摆在第一位。开展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立法保护,有利于发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有利于强化保护管理的措施,有利于提升云南形象。对全省世界遗产进行立法保护,立法规定了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原则和范围、政府执法主体、保护管理的主要职责,同时对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作出具体规定,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规定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设定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原住居民权利义务,适当兼顾当地原住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明确所在地政府和管理机构要帮助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原住居民与全社会形成合力保护世界遗产的积极性。三是成功探索产业发展与遗产保护反哺机制。构建以旅游发展反哺文化遗产保护的机制,建立以民族文化原真性保护为核心的体系,形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认可的“丽江模式”。云南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与意大利缔结友好关系协议,哈尼梯田的保护和发展很好地借鉴了国际上成功的产业反哺经验,遗产保护和产业发展进入了良性互动阶段。四是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带动云南民族文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云南始终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点,聚焦世界文化遗产申遗,全力冲刺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成功;聚焦弘扬革命文化,扎实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聚焦传统文化保护,全面推进各类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建设;聚焦考古成果运用,积极抓好文物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聚焦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深化博物馆群建设,推进国家级代表性传承项目提质增量。同时不断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让沉睡的文物鲜活起来。
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相信在云南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这张亮丽名片必将熠熠生辉,照亮世界,光耀千秋。
(作者系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作者:杨正权/学习强国 责任编辑: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