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 专家视点

张林: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时间:2023/5/30 10:28:49|点击数: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关系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要方面。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一、普及宪法知识 增强宪法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全国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让全国人民自觉遵守宪法、坚定捍卫宪法,积极参与到宪法的学习宣传中,为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宪法的历史。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一部“宪法性文件”,只起临时宪法作用,并非为法律意义上的宪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也称“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在《共同纲领》基础上修改制定的。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部宪法。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此后在五届二次会议和五届三次会议上做了两次小范围的修改。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四部宪法,也称“八二宪法”。“八二宪法”是我国现行的宪法,它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既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又吸收了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一直沿用至今。

  宪法的修正。宪法也需要与时俱进。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新鲜事物不断出现,为了适应新发展,就有必要对宪法进行修正。我国的第四部宪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过五次修改。新时代谋求新发展,新变化提出新要求。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此次修改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部分;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把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内容写进宪法。此次修改宪法集思广益,得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二、宪法造福人民 人民拥护宪法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为着力点,面向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期待,保障人民切身利益,充分诠释了人民至上的基本内涵。

  宪法赋予人民最高权力,保障人民的一切权益。宪法第一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三条)。宪法把人民放到了第一位,赋予了人民最高权力,凸显了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真正主人的地位。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们的整个一生中,宪法都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赋予我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我们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规定我们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也赋予了我们休息的权利;宪法中还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面前人人平等。宪法作为法律之母,其生命力正是在于是否成为党和全体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并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等做了规定。国家把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写入宪法,充分证明了党和政府对全国各界人士的关怀和重视,充分体现了宪法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三、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合宪性审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是首次在执政党正式文件中出现的合宪性审查,从宪法上对违背宪法精神的法律法规的处理给予了支撑。

  宪法宣誓制度。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8年3月17日,在人民大会堂,全票当选国家主席的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铿锵的誓言彰显着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依靠法治,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人人懂法、尊法、守法才能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法治中国。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让宪法精神深入全国人民心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把14亿人的力量凝聚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团结一心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

  作者:乐竞体育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张林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