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成 宫珏:进一步推进云南与周边国家疫情联防联控
时间:2020/8/17 15:54:45|点击数:
云南是我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重要大通道,处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以下简称“澜湄合作”)前沿,进一步推进云南与澜湄国家间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是阻断境外疫情输入的有效途径,是深化澜湄合作、打造澜湄流域卫生国际合作示范区的有力抓手,对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同澜湄国家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切实维护和巩固疫情防控取得的成效,增进与澜湄国家的友好互信,为世界团结抗疫注入正能量。
一、推进中国云南与澜湄国家疫情联防联控意义重大
推进联防联控是阻断疫情输入,维护边疆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中国云南与越、老、缅接壤,毗邻泰、柬,边境人员往来频繁。沿边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国云南与澜湄国家的联防联控,构筑疫情防控带,防控关口前移,降低疫情跨境输入风险。同时,严防登革热、疟疾等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流行,巩固和维护边疆公共卫生安全。
推进联防联控是支持境外澜湄国家及时控制疫情、防控域外输入的重要途径。从疫情数据上看,当前境外澜湄五国疫情相对平缓,确诊病例增速降缓,国内疫情基本得以控制。但各国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人口跨境流动频繁,存在疫情反复的风险较高。此外,与境外澜湄国家接壤的马来西亚、孟加拉国、印度等国疫情形势严峻,澜湄国家还面临着日益增强的域外输入风险。及时推进中国云南与澜湄国家联防联控,是增强澜湄流域国家协调防控能力,及时控制域内疫情,防控域外输入的重要途径。
推进联防联控是新形势下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自澜湄合作启动以来,六国政府共同致力于打造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四年来,澜湄合作框架内的公共卫生合作取得重要进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与相关国家互信互助,已在多方面开展了疫情防控合作。在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议、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会议上,澜湄六国以及东盟国家达成了携手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挑战的共识。进一步推进联防联控,健全公共卫生合作机制,成为新形势下深化澜湄合作,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
二、中国云南与澜湄国家联防联控的有利条件
中国云南处于澜湄合作前沿,主动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切实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在开展与澜湄国家公共卫生合作,推进联防联控方面具备了一系列有利条件。
中国云南在澜湄合作中具有突出的区位优势,多边、双边医疗卫生合作取得重要进展。云南先后承办了澜湄合作第一次、第三次外长会议,是唯一设有澜湄合作地方协调机构的省份。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中国云南-越北4省联合工作组以及滇缅双边合作以及边境沿线州(市)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医疗卫生合作方面,云南与老挝北部开展合作交流,已部分实现远程会诊,中老医疗合作体建设项目辐射范围已至万象等地。云南多家医院已与包括澜湄五国在内的多家医疗机构共同签署了《关于医疗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共同参与了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联盟。云南还大力支持省级三甲医院建设“中老”“中缅”“中越”医疗联合体。传统医药合作方面,澜湄六国已共同签署发布《丽江共识》,确立了区域内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机制。云南中医药大学—老挝中医教育培训中心、中国—缅甸中医中心先后成立。
云南已初步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跨境联防联控机制,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能力有所提升。目前,中国云南与境外联防联控试点区域分布在缅甸、老挝、越南3国沿边地区,与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建立了传染病联合检查监测哨点、联合工作站、联合实验室,跨境传染病处置能力提升。同时,中国云南省每年举办澜湄流域四国(中、缅、越、老)边境地区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处置联合演练和培训,边境地区的传染病联防联控能力增强。
中国云南已向其他澜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抗疫援助。目前,我国已向澜湄五国援助了多批抗疫医疗物资,并派遣医疗专家组赴柬埔寨、老挝、缅甸协助当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其中老、缅两国医疗组均由云南选派。云南已积极参与到同澜湄国家共同抗疫工作中,为进一步健全澜湄合作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奠定下了合作基础。云南分别向两国捐赠了实验室核酸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以及口罩、防护服、中西药品等抗疫医疗物资;云南省派出援助缅甸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并对缅方学员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理论和标准操作程序培训;作为云南第三个“澜湄周”暨澜湄合作启动四周年系列活动的内容之一,云南发布了柬老缅泰越五国双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手册》电子书。
三、深化澜湄合作,加强推进云南与澜湄国家疫情联防联控
在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推动疫情联防联控,深化澜湄合作,是推进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云南“把住关口、守住国门”,为国内打赢疫情防控战意义重大。
加强政策沟通,健全澜湄公共卫生防疫合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在澜湄合作“3+5+X合作框架”下夯实区域公共卫生安全,把公共卫生防疫合作列为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项目。从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中核定专项经费,制定近期合作方案并适时推进落实。推动在云南成立澜湄流域公共卫生安全合作中心,进一步发挥澜湄合作中国办事处云南联络组的作用,促成各方在国家、地方、边境沿线三个层级上实现联防联控机制的对接,将澜湄合作打造成为国际抗疫防疫合作的示范区。
协调支持澜湄国家建设疫情检测点及隔离治疗点。在已有的传染病联合检查监测哨点的基础上,协调支持各国按行政区域对沿边地区进行网格划分,据检测情况动态确定各区域的风险等级。配备移动或设立固定检测点,形成网格化的区域检测、隔离治疗点。以支持区域内正常的经济贸易与人员往来,降低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长期存在而对澜湄框架下的各项合作产生的负面影响。
启动构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网络计划。在澜湄合作框架内,根据相关国家的需求,继续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援助建设工作,推动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转移,以提升病毒检测的精准度。构建核酸检测实验室网络计划,增强各国未来长期对新冠病毒检测的风险管控能力。
构建中国云南与澜湄五国“云会诊”机制。在已签署的《关于医疗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加强医疗联合体以及中医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建立云南与澜湄五国医疗机构间“一对一”或“多对一”合作机制,采取远程医疗会诊协作的方式,共享新冠肺炎抗疫方法与经验。借助已搭建的中医药对外交流平台,将中医药结合治疗方案引入到澜湄流域国家的实际抗疫中。
加强社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升基层防疫水平。将医疗卫生合作范围由临床服务拓展至基层社区,开展以社区为基础,健康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综合环境治理为主的防控工作。合作推进六国间乡村医院及诊所的建设,进行基层防疫人员医疗技术联合培训。借助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联盟的平台,共同开展新冠肺炎诊断、治疗及康复专题培训网络课程,为基层卫生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提供有效的防疫培训。(作者:昆明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员 王文成;云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 宫珏 )
来源/作者:王文成 宫珏/东南亚所 责任编辑: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