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仕暄、黄海涛:努力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时间:2022/3/3 10:05:45|点击数: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培养民族干部作为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关键,云南民族团结及边疆繁荣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成功经验,对当前做好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一、坚持执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在各个历史阶段,党和国家不断完善民族干部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民族干部培养的成败取决于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的稳定性,一旦发生偏差,就会影响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因此,必须从解决民族问题的战略高度,长期而稳定地确定民族干部的培养目标、任务,并一以贯之地抓落实,决不能动摇。
第二、把培养民族干部作为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历史证明,民族地区和全省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民族干部。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民族干部培养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规划,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的具体规划,以适应推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
第三、坚持从民族干部特点出发加强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地区的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认同、认知方式,民族干部既是党的干部又是各民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代表。这些特点,决定了对他们的培养方式及其受教育的内容。因此,在培养的目标、手段、内容上都必须从这些特点出发,紧贴民族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在培训内容设置上坚持“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突出岗位需求;三是突出服务中心工作。
第四、坚持不断创新民族干部培养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还要靠组织培养。形势越变化、党和人民事业越发展,越要重视干部培养。”干部教育培养是孕育“好干部”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云南省根据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教育培养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突出素质能力提升、突出民族干部培训阵地建设。安排民族干部到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培训,注重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培训。结合岗位需要,采取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民族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坚持放手大胆提拔使用民族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培养干部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干部,而且使用也是最有效的培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云南对民族干部坚持“六个优先”,把那些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民族干部优先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省校合作、沪滇合作和上派下挂、参观考察等形式培养锻炼民族干部,对培训后的民族年轻干部实行跟踪培养,对德才素质好、表现优秀、学用结合成效明显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
六是坚持完善民族干部培养的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有总体规划,形成结构合理的梯队。”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是一个兼具长期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互动、各方联动,才能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研究和把握民族干部教育培养的特殊规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统战、人事、民族宗教事务、教育、财政等部门的作用,从人员的选调、培养方式的确定、培养成效的评估等方面建立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全程跟踪的教育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民族干部教育培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做好培养民族干部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云南作为重要的民族聚居区,做好培养选拔民族干部工作,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执笔:乐竞体育哲学所所长、研究员 任仕暄;乐竞体育副研究员 黄海涛)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