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博:让外资在云岭大地创新求实中扬帆再起航
时间:2021/11/11 10:16:41|点击数:
今年的春天特别温暖,经历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洗礼,我国率先走出困局、回归常态。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外资进入中国整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云南省明确主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内大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作为政府需要充分体现服务职能,勇敢突破自我、守正创新,紧跟时代步伐,云南省吸引外资的前景就会无限光明。在这里我就进一步优化云南省针对外资的营商环境从正视问题、制度建设、市场主体和关注细节等方面提几点建议。
一、直面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是改革的基本方法。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综合体现,也是一个地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要。2020年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在五大方面18个指标的评价中,只有北京、上海均获评“标杆城市”,全国仅有。在世界银行评价中国内地营商环境的评价对比中,同样北京上海最优;中部城市多处于第二梯队,东北和西南城市普遍得分不高,处于垫底位置。
“十三五”时期云南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斐然,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仍有许多应该加强的地方。云南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数量众多的政策措施,但政策在制定、执行和评估过程中还存在与现实企业和民众需求不一致的地方,主要表现为制度供给的精准性不足、制度供给的方式与市场主体获取方式不匹配、政策执行难和执行成本高、政策的实施效果缺乏后期评估等问题。个人认为集中体现在:一是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行政效率偏低和行政成本较高的普遍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当期分化效应,将进一步加剧区域发展的未来差异。
二、让制度供给成为核心竞争力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当前,进入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传统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减弱,经济社会发展正经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只有不断创造新的制度优势,才能不断增强经济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这里提几条可推广的建议:一是凸显协调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各地“一把手”工程,要求地方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分管领导牵头协调落实。二是不断完善多元参与机制,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建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发挥人大、政协的常态化监督机制。三是创新“顶层设计+压茬推进”的模式,注重有针对性的一茬接一茬不断持续深化改革,从“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增加透明度”到“减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督”不管深入和加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政贵有恒不能朝令夕改,克服政府的“权力任性”这个最大公敌,做到服务讲诚意、政策讲诚信,让外资投资主体有稳定可预期的“安全边际”。五是梳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好的营商环境落脚点是全省人民整体的主人翁意识,明确各项政务职能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干部承担先锋队的职责。
三、用心用情关注外资市场主体诉求
长期看,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解决好政商关系、建立好政企沟通机制问题,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向就是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观念要转,“官念”先要转。以“商本位”取代“官本位”是要津。安商、富商、与人方便于己有利,给外资企业当靠前服务的“店小二”,让外商投资发展有安全感。一是进一步梳理清理外资企业在企业注册、审批、融资、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环节中的隐性门槛,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和对现有外资企业的黏性,使之不愿意离开云南。二是要牢固树立“外资企业发展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要创新开展“送新发展理念、宋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上产要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外资企业提供全方位、零距离、跟进式服务,为外资提供最适宜的“空气、土壤、雨露和阳光”,营造安全、稳定、顺畅的经营环境。三是关注外资切身利益,投资的核心是盈利,投资商的核心诉求是“不要关门打狗”,要有退出机制,要完善政策的高度和宽容。
四、注重具体问题的创新突破
优化营商环境要做好顶层设计上完善建立政企之间良性、有效、持续的沟通机制和平台,同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也要基于当地资源禀赋,聚焦优化某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子环境,从而提升整体营商环境,之后再择机弥补其他子环境短板。一是要精准审视地区现实市场情景,普遍重视外资企业的正当利益,将外资企业的轻微违法和其他违法行为分流,对轻微违法设立简易处理程序。简化办案流程和文书,减低企业支出。二是建立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举报、投诉与执法维权“一站式”服务平台,针对外资企业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针对性服务,创新地区主管领导与外资企业家建立交流群,有任何烦心事可以“掌上办”“立即办”。三是全面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深化应用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突出联合奖惩系统的应用。四是针对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政府部门创新专设“驻企服务员”,普遍建立外资企业“前台+后台”“线上+线下”的企业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打造问题解决“直通车”,明确再小的服务也是一种力量,保证日常定期联系,有事随叫随到,要做到“把问题带上来,把办法待下去”,以“小支持”助推“大发展”。
(作者系乐竞体育经济研究所 韩博)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