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星:扎实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时间:2021/9/2 11:05:08|点击数: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理念,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积累了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形成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给云南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握历史方位。我们国家先后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造、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建设。全国上下勠力同心,聚力发展,自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连年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为18%左右,仅次于美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了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阶段,正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全面迈进,云南融入和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全局,必然要准确把握历史方位,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和全面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认清重要任务。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代同频共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云南通过创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不断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和谐,其本质是服务于现代化国家建设,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
明确工作主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工作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和繁荣发展,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必然要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并贯穿于整个建设工作中。
树立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现实的根源,任何一个国家的今天都来自昨天。只有了解一个国家从哪里来,才能弄懂这个国家今天怎么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也才能搞清楚这个国家未来会往哪里去和不会往哪里去”“只有正确认识历史,才能更好开创未来”。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辽阔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精神,“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团结凝聚、共同奋进的历史”,我们要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云南民族众多,有着悠久的民族团结、相互扶助、共融共生的历史和传统,我们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梳理好历史,延续好传统,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创造民族团结进步新历史。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民族关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和法律上获得了完全平等的地位,我国各民族间开始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开始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在提高生活水平,消除贫困的路上,始终坚持各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大家都要过上好日子理念,绝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绝不让一个贫困地区落后,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消除了历史性绝对贫困,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云南紧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坚持定一个民族不能少、不掉队的承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兴边富民,建设边境小康村,促进共同发展进步,充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格局,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加强民族团结。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依存格局。民族团结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繁荣发展,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在建设现代化强国、实现共同富裕、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生活幸福的根本保障,是守边固边强边的基础支撑,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把民族团结工作做得更深入、更广泛、更久远,保持云南各民族早已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血肉联系,让民族团结成为边疆各族群众的精神维系和文化血脉,促进各民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完善区域民族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就提出了保障少数民族享有自治权利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把推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地区的两项中心工作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和根本所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而且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统一与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云南有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要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创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程中的制度特点和优势,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促进民族团结,保障民众权益,维护和支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民族文化血脉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民族精神的源头,经过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后,聚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也夯实和造就了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持续助推民族自信心、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的不断增强。云南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了自己优秀的历史传统文化,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要发掘、保护、发挥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点和优势,同时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要立足实际,以中华文化为引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文化建设,让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文化引领下绽放异彩,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有助于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助于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助于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实践路径。推动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将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云南各民族自古就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山区平坝之间、高山峡谷之间,东西南北之间都相互交往,有古蜀身毒道、有茶马古道互通有无,通过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了“牛马亲家”“宾隆塞嗨”等民族民间良好关系,彼此守望相助、手足情深。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要不断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体制机制,制定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等具体举措和实现路径,持续推动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促进各民族互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创新发展民族工作,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各类案件事件,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干部是关键,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委以重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切实关注保障各族群众利益,依法依规,尊崇法制,讲究公平公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提升法制思维、培养法制意识,塑造和培养现代公民意识,尤其以少数民族干部作为重点,加责任压担子,培养使用好,使他们成为民族团结发展进步的带头人。
维护国家安全。经过数千年风雨历程,960多万平方公里国土富饶辽阔,是各族先民留给我们的神圣故土,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赖以生存发展的美丽家园,各族人民团结互助、繁衍生息,中华儿女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这片土地上不断书写中华民族新的辉煌,创造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造就了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凝聚成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国家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没有国何来家?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民族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沧源县老支书们的回信中殷殷嘱托要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云南地处边疆,做好涉民族因素意识形态工作,发展地区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守边固边,稳边强边,维护国家安全,就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强调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持续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建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夯实基层基础,培养使用好民族干部,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效运转。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坚持党的领导,尤其是要在基层、在乡村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体现出来,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云南才能把握住方向,融入和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全局,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云南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3,是全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2020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明确要求要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国家战略层面,着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发展战略大局的重要任务。云南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2016年至2020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地区教育、就业、卫生、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全省共创建9个、23个、47个、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示范县(市)、示范单位、教育基地……交出一份出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绩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云南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执笔:乐竞体育民族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李吉星)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