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晓鸥:擘画妇女事业发展新蓝图 推动妇女发展与时代共振
时间:2022/7/4 9:47:00|点击数:
为在未来十年云南省的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科学规划新时代云南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妇规”)于近日颁布实施。
《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9项主要目标(国家纲要75项)和94项策略措施(国家纲要93项)。5项主要目标高于国家纲要标准,孕产妇死亡率(省<9/10万,国<12/10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省>97%,国>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省达到95%,国>92%)、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省40.5%左右,国40%)、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省41%,国40%)。
云南省新一轮妇规立足全省妇女发展现状,旨在解决妇女权益保障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水平,与前期妇规对比,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领域和目标策略等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更高站位、更新布局和更系统的安排,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促进妇女发展、发挥妇女作用、加强家庭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带有根本性方向性引领性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新妇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新时代云南妇女和妇女工作的发展点亮了灯塔,指明了道路。
二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妇女发展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新妇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妇女群众更美好的生活需要作为根本目的,以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作为出发点,把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各项策略措施的重要关切,制定了八个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相应的策略措施,切实解决云南省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健康需求不相适应,边疆民族地区妇女卫生保健水平偏低;城乡、区域之间妇女受教育程度差距明显;妇女创业就业面临诸多挑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有差距;妇女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在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落实仍面临困难等现实难题,加强保障,提供支持,不断促进妇女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实现个体全面发展,在各行各业书写熠熠生辉的巾帼风采。
三是强调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妇女实现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新妇规中强调的“共治共享”原则和“妇女全面发展”原则两者具有紧密的联系,要坚持这两项原则,一方面需要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解决阻碍妇女发展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两个方面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只有给妇女全面发展创造机会、提供保障,才能提升妇女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能力和机会;只有在充分参与共建共治共享中,妇女才有全面发展、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空间;只有确保了妇女充分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才是公平公正的共建共治共享,才能呈现社会秩序和活力的有机统一,真正拓展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四是探索家庭与妇女、社会的共进互促道路。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对加速实现新时期中国妇女的全面发展和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义重大。新妇规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这一领域,共设置9项主要目标和10项策略措施,旨在通过妇女的独特与能动作用的发挥推进家庭建设,同时以家庭建设促进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其主要特点为:第一,明确了新时代家庭观念的价值取向。通过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的目标设置,明确了新时期家庭的价值取向和推进家庭建设的基本路径,强化家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功能。第二,强调了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与公共服务供给。以完善性别平等的产假制度、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公共托育服务等具体措施为切入点,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拓展支持家庭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以性别平等的政策导向改变传统性别规范对妇女资源和机会的限制,支持妇女实现全面发展。第三,推进家庭中的性别平等与责任共担。通过倡导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缩小男女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引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和养老育幼责任等目标设置,以及相应的婚姻家庭辅导和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家务劳动社会化支持等措施,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家庭中男女两性改变意识和行为,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实现妇女个体、家庭和社会三者的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共同进步。
五是注重妇女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一,新妇规在制定过程中既参考前两期妇规的实施情况,又结合了云南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的专门要求,突出了妇女发展的前瞻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确保妇女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融会贯通。第二,新妇规中强调的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为新妇规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证。在各级各部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的前提下,未来十年,云南省妇女事业必将和云南经济社会一同驶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
总之,《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加上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策略举措,绘就了未来十年云南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宏伟蓝图,是新发展阶段云南妇女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随着《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全面实施,云南省妇女事业发展必将生机勃勃,日新月异,云南省广大妇女同胞也将在更平等、更广阔的天地中实现全面发展,实现与新时代的同频共振。
(作者:乐竞体育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欧晓鸥)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